教育局公布資歷架構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指引,適用於資歷架構一至七級,包括學術、職業教育和持續教育界別,培訓機構可按自身情況,制訂或優化學分轉移制度。指引涵蓋八大原則,包括尊重院校學術自主、以學員為本、轉移程序建基於嚴謹的質素保證機制。通過學分轉移制度,學員在修讀新資歷課程時,經核實資歷後可獲豁免部份學分。但政策原則屬自願性質,沒有設定時間表或時限。
教育局期望,通過學分轉移政策,減少學員重複學習,增加持續進修的彈性,同時鼓勵培訓機構之間的合作,提高學分累積以及轉移的透明度。教育局亦會推出先導計劃,包括鼓勵僱員再培訓局與職訓局合作進行學分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