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稱「壹傳媒股民」的網民,公開大批文件等,指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兩年來,曾向多名泛民政黨及成員捐款,總數超過四千萬,黎智英承認曾經向有關人士捐款,但否認自己受外國勢力資助,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被指接受過黎智英三百五十萬捐款,陳方安生拒絕回應是否曾受收捐款,但批評有人製造白色恐怖。

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承承認,以個人名義接受黎智英捐款,公民黨的梁家傑就話,以信託形式代真普聯暫時收取捐款,認為無需申報。立法會秘書處晚上表示,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議員收取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須說明是否直接或間接付予議員或配偶的款項或實利。議員如不遵從,可由立法會藉訓誡或譴責,或暫停職務或權利的議案加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