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草案委員會,就發牌規管物業管理服務聽取團體意見。出席的團體均支持立法,其中有團體指業界有害群之馬,串謀顧問工程公司,透過圍標手法誇大維修工程價格,損害業主權益。有團體認為當局應同時規管業主及業主組織,又建議住客超過一百人的大廈須聘請物管公司管理大廈。業界團體就要求當局在過渡期向富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發牌,避免行業人才流失。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回應指,當局十分關注圍標情況,各部門會緊密配合調查及執法,當局又希望透過發牌和紀律處分,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將來物管公司須將利益衝突資料告知業主。她又指,發牌條件會確保持牌公司有相當質素,同時保障中小型物管公司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