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由負責許仕仁租住禮頓山單位的裝修公司負責人作供。證人指,單位裝修由許仕仁太太負責,她在零一年接觸公司,零二年十月委託公司進行裝修公程。工程原定零二年底完成,但最終延至一三年五月完工,總工程費用約一百三十萬元。

下一名證人是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