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署理行動處處長張德強在本台節目,回應警員能否參與反佔中網上簽名活動時表示,休班警員以私人身份,表達不同意違法行為,他看不到有問題,但不鼓勵警員參與遊行集會。張德強說,警員和市民一樣,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同時亦要遵守警隊的「內部通令」,在參與活動時,需顧及不能妨礙公正執法,及不應令人誤會警員的公正執法受影響。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警員有權以個人身份參與簽名運動,其他人亦不會知道他的身份,但假如高調以警察身份表態支持,就會令市民質疑警方在處理佔中時會出現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