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歲女嬰俞凱晴被棄屍案,在區域法院開審。三十三歲被告、女嬰母親吳天恩,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及妨礙司法公正。她在庭上表現冷靜,但控方提到女兒死亡經過時,不禁流淚。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被告曾用「殺人冷靜」及「在家犯案」字眼,在網上搜尋資料,亦搜尋過有關棄屍的資料。法庭將傳召十五名證人、十三名警員及三名醫生作供,並將四段被告與警方會面的片段呈堂。

案情指,被告去年十一月報警,指女兒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被擄走。警方調查後將她拘捕,她承認女兒在家中死亡後,她將屍體棄置到垃圾站。警方曾在堆填區大規模搜索,但未能尋獲女嬰屍體。被告早前曾否認兩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