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歲女嬰俞凱晴被棄屍案,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三十三歲女嬰母親吳天恩,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及妨礙司法公正。法官胡雅文要求控方提交,因被告虛報而浪費的人力及金錢統計,控方指單是人力估計用了180萬元。法官要求索取被告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將案件後至下個月五號。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被告曾用「殺人冷靜」及「在家犯案」字眼,在網上搜尋資料,亦搜尋過有關棄屍的資料。案情指,被告去年十一月報警,指女兒在九龍城被擄走。警方調查後她承認女兒在家中死亡後,她將屍體棄置到垃圾站。警方曾在堆填區大規模搜索,但未能尋獲女嬰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