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前日與競爭事務委員會開會,委員會指議會就俗稱小費的導遊服務費,發出指引,可能涉及合謀定價,違反公平競爭法。議會等待競爭事務委員會,未來兩個月提出相關指引後,再作檢討。

消費者委員會說,在現有機制和旅議會指引下,小費純屬建議性質,旅客有權選擇是否支付,如果業界對旅議會指引有不滿和爭議,應與議會商討解決。消委會又指,六月發表的意見調查報告,有被訪者批評旅行團費定額過高、未能與領隊或導遊服務質素掛勾,以及當天沒有行程但仍須繳付的安排不合理,都是受訪者的評語,消委會只是如實反映。旅遊業僱員總會要求取消指引的「建議」字眼,並在旅客報團時,收取服務費,保障業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