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賄案,新地內務部集團主管鄧卓軒接受第四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律師提問。鄧卓軒同意,新地每年都會向郭氏兄弟以外的執行董事發放大筆酌情花紅。他指陳鉅源在零五年起計,每年都收取五百萬至六百萬元花紅,花紅是由新地的子公司新輝支付。不過,他表示並不知道,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在零五年向陳鉅源及他的私人公司共提供八百多萬,以及零八年再向他提供七百萬元。

鄧卓軒指,在零九年及一一年,有就案件接受廉署邀請會面,主要涉及許仕仁顧問合約,但公司內部對調查保密,他無與同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