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辯方呈上一批租務收益記錄,新地前總會計師潘俊燊計算後,確認其中啟德商業大廈兩年租金,總值一千六百多萬。辯方早前指郭炳江及郭炳湘爭拗過聘請Norman Chan的年薪,相等於有關大廈兩倍年租,是否值得。
控方則向他展示一張零五年四月,由郭炳江簽名的提款單,要求經新地轄下的飛騰及忠誠財務公司,開出五百萬元的現金支票。潘俊燊確認現金支票上有他簽名,但他不知道支票同日存入許仕仁的戶口。另外兩張同年六月,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十日內的現金支票,顯示郭炳江以同樣方法提取八百八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