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公司顧問區慕彰作供時確認,許仕仁及他私人公司,零零至零四年先後三次申請無抵押貸款,一共五百四十萬。其中一筆九十萬貸款,由郭炳聯以手寫便條指示處理,有別於一般客戶需要填寫申請書。當時許仕仁要求以低於優惠利率計算息口,但區慕彰與郭炳聯商討後,決定以優惠利率批出借貸,分三十六個月還款。區慕彰指,財務公司主要向新地物業買家提供或轉介物業按揭,借貸予非買家不屬於正常業務,很罕有發生,亦很罕有會容許無抵押貸款,必須經高層,例如郭炳聯介紹及批准。他形容許仕仁是公眾人物,當然不是一般客戶,而許仕仁並無透露款項用處。貸款最後在零三年五月還清,當時累積十二萬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