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發出公告,指為了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32000mAh(毫安小時)的充電器乘搭飛機。根據現行規定,旅客攜帶的充電器必須是個人自用,並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或隨身攜帶,嚴禁放入托運行李內。至於電源攜帶額方面,不超過20000mAh(毫安小時)的充電器無需航空公司批准,介乎20000至32000mAh(毫安小時)的充電器,要經航空公司批准才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流電器。
規定並指出,旅客不可以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器,為電子設備充電,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器,在飛行過程中應保持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