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將人對人的促銷電話,納入拒收訊息登記冊。專員蔣任宏認為,政府毋須一刀切修例,可以按行業分階段實施。他建議,要減少市民受促銷電話滋擾,政府可以多管齊下,例如規定促銷電話,只能使用特定字頭的電話號碼,讓市民易於辨識。
他在一個電視節目說,自從設立拒收信息登記冊後,公署在13/14年度收到306投訴,包括有經已登記的市民,仍然收到商業電子信息,比過去兩個年度增加兩倍,其中18宗投訴已轉交警方處理,但未有檢控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