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審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賄案,繼續由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前行政總裁區慕彰作供。他指在零四年五月底,將三百萬元無抵押貸款支票交予許仕仁簽收。公司在零五年對許仕仁的信貸檢討檔案,指他首筆九十萬元借款的還款紀錄良好,亦不必擔心他第二及第三筆,分別一百五十萬及三百萬貸款的還款問題。證人又指,在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轉介下,向另一名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提供無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