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傍晚到中區警署,就早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投擲玻璃杯事件續擔保,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他引述警方表示,日後若有足夠證據及進展,會提出檢控。
黃毓民質疑警方當日未經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同意,到立法會調查,又質疑警務處長去信立法會行管會,指玻璃杯是公物,詢問是否需要報案的做法。他認為是政治打壓,會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跟進。二十多名熱血公民成員在警署外聲援黃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