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民間組織「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反對在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的司法覆核。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漁護署的意見專業,工程不足以影響管海馬及其他瀕危物種的生態系統。而何來一方未能提出有關物種的具體數量,認為有關生物亦可在吐露港及船灣一帶游走,毋須針對個別物種進行生態評估。法官又認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在有可能對環境造成顯著及嚴重影響情況下,才能推翻環境許可證的做法。

何來對裁決表示非常遺憾,會與律師團隊研究下一步行動,未決定會否上訴,強調會堅持保護龍尾泳灘。大聯盟發言人李少文表示,龍尾今年泳季的水質非常差,認為政府的工程,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