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賄案,控方傳召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雯作供。她說,廉署調查由零八年底開始,初時重點是許仕仁任職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入住禮頓山及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羅貝雯零九年三月才參與調查,並按手上三張搜查令,搜查新地及郭氏家族旗下三間公司。她稱行動是希望找出許仕仁在禮頓山單位的租務文件,時任新地執董黃奕鑑同意協助,同日呈交單位多份協議書及解約文件。

羅貝雯又指,廉署在一一年十一月,率先發現許仕仁在零七年收受一千多萬巨款,一個月後再發現他在零五年的兩筆款項,分別五百萬及八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