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掌摑「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的五十九歲男子陳岳賢,因為襲擊罪,早上在東區法院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並繳交堂費五百元。判詞指,今次案情嚴重,牽涉言論自由,認為罰款不適合,考慮到辯方求情,決定判罰社會服務令。約十名支持被告陳岳賢的市民,出庭旁聽,又在被告離開法院時叫口號及送上花束,以示支持。陳岳賢被問到判決是否合理,他只是說多謝各界關心。
陳岳賢兩個多月前途經東區法院門外時,不滿因闖軍營案出庭的招顯聰,與幾名示威者所叫喊的口號,衝前掌摑招顯聰,令他失平衡倒地,被告其後被警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