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賄案,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雯在庭上說,零九年首次請許仕仁以證人身份作供,許仕仁的供詞指,他準備離開積金局時,開始與新地磋商顧問合約,他聲稱免費提供禮頓山單位,是與新地的口頭協議,並無列出在正式簽署的合約上。到他辭任顧問,零五年擔任政務司長後,以市價月租八萬元,繼續租用單位。他又在供詞中確認,有關顧問合約,一共收取過新地九百萬現金,但不認為自己在積金局向新地續租事宜上,有利益衝突,因為決策經整個董事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