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殺人案,新北地方法院早上開庭審訊。被告鄭捷被控四項殺人罪,及二十二項殺人不遂罪。代表鄭捷辯方律師在庭上,對控方委託台大醫院為鄭捷進行的精神報告提出質疑,認為報告未有列明負責精神鑑定的人的身分和專業資格,無從認定撰寫報告者的專業背景,又指報告有矛盾的地方。辯方又向法官要求,不要在庭上公開檢驗鄭捷行兇時的錄影片段,以免傳媒作渲染,造成社會不安。

而控方就反駁指,台大醫院所作的精神鑑定報告是依法律規定進行和撰寫,具有證據效力。又指在庭上公開檢驗行兇片段,是被害人家屬的意願。法官其後裁定,精神報告有證據效力,但至於是否公開檢驗行兇片段,會再作商議。事發在今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鄭捷乘搭台北捷運板南線,在列車上揮刀亂斬,造成四死二十二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