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九歲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五項詐騙罪名成立,判監三年。

警方前年七月接獲銀行報案,指被告以本地鞋具公司東主為名,提供懷疑虛假文件,以獲取總值約七百六十萬港元的進口貸款。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以虛假商業發票及裝箱單據,向銀行申請借貸,去年八月拘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