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前年湖南衡陽市人大代表賄選案的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因為玩忽職守罪,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認為,童名謙玩忽職守證據充分,情節特別嚴重,但童名謙主動投案,認罪態度良好,量刑時酌情考慮。庭上指,童名謙未嚴格依照選舉法和省委規定去調查處理選舉賄選問題,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令賄選大面積蔓延,令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對社會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衡陽巿前年選舉省人大代表時出現大規模賄選,涉案金額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省紀委決定五十六名送錢拉票當選的省人大代表當選無效,並終止五百多名收錢的市人大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