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賄案,控方在庭上讀出第三被告郭炳聯被捕後,代表律師寫的陳述書,提到許仕仁提早請辭新地顧問後,要求郭炳聯支付合約餘下的顧問費,郭炳聯考慮到許仕仁對新地的貢獻,包括在西九文化區的建議,加上不想尷尬、破壞雙方關係,批准以花紅形式,回報許仕仁。

陳述書透露,當年許仕仁建議新地,不應與長江合組投標西九項目,並主張以文化重點包裝計劃書,避免令人覺得是另一個住宅發展項目,但時任新地主席的郭炳湘堅持合組。直到許仕仁上任後,公眾諮詢結果抨擊單一招標,政府引入嚴苛條件應對,許仕仁最後將整個投標推倒重來,在這件事上無優待過新地。陳述書指,郭炳聯的下屬誤將有關花紅支票寫成顧問費,是微小但不幸的錯誤,予人錯覺以為許仕仁上任後仍然繼續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