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貪賄案,控方在庭上披露許仕仁擔任政務司長及行會非官守成員期間的財務狀況,提到許仕仁上任前的銀行戶口,連同第五被告關雄生存入的850萬,累積有一千萬結餘,兩年任期,戶口結餘由正數變成負數。直至零九年,即卸任行會成員當年,他欠債3800萬,至一零年欠債更加累積超過半億,總共5780萬。
控方又指,許仕仁期間的薪金共一千一百多萬,但單是現金提款已達二千二百萬,信用卡簽賬額就有九百六十萬,開支遠超過收入。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持有多張信用卡,主要用於購買唱片、名酒,在酒店及餐廳消費,有時會到倫敦看歌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