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早前公布調查結果,建議將人對人促銷電話,納入拒收訊息登記冊。私隱專員蔣任宏在網誌撰文,批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去信公署,質疑事先未同局方溝通就公布調查結果,蔣任宏回應指公署只是重申三年前建議,並非要諮詢公眾,而公署運作是獨立於政府,認為毋須預先通知局方。他又說,公署因為角色所限,只是提出議題給公眾討論,而政府作為公共政策決策者及啟動修例的一方,應責無旁貸跟進。
蔣任宏又說,現行由通訊辦管理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未納入規管人對人直銷電話,是「畸形」安排,若要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由公署另行規管人對人直銷電話,是未能有效運用公共資源,亦令公眾不便。若政府最終決定由公署落實規管,而又提供足夠資源,公署會勉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