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報道,國家質檢總局抽驗二百二十多款流動充電器,電容量由2000mAh(毫安小時)至20000mAh,發現超過一半產品的實際電容量,明顯低於標示容量。其中,10000mAh或以上較大容量產品,三分二電容量不足;從網上店舖購買的產品,有七成符合標準,但只有兩成半從門巿店舖購買的產品達標,其中一款無標明生產商的5600mAh充電器,實質容量只有四分一,只能為智能電話充電三成。另外亦有充電器放電途中,電壓下降或過高,導至手提電話不能充電或燒毁。

另外當局又發現近兩成產品在衝擊測試後起火爆炸,其中有一款在檢測人員拆開外殼時短路著火,建議訂立流動充電器安全規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