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多個民間團體,發起一連七日的行政長官選舉民間投票,問市民是否希望澳門一九年普選特首,以及是否信任今屆選舉唯一候選人、現任特首崔世安。澳門警方指,投票沒有法律基礎,收集市民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帶走四名票站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名「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亦被帶走協助調查,五人晚上獲釋。崔世安指,民間公投不符合澳門基本法中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不符合法律要求。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指,由午夜至傍晚六時,有近二千七百人投票。委員會指參與投票市民,同意交出個人資料,政府無權介入,強調今次投票合法,符合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原則,批評當局將「無法律效力」說成「違法」,是曲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