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七歲女子,早前向稅務局隠瞞父親已離世,申領供養父母免稅額,因為逃稅被判監四星期,她不服上訴,獲高等法院批准緩刑十八個月及罰款一萬四千元。法官指,原審的判刑恰當,由於上訴人懷有身孕,預產期在今年十月,基於人道理由,批准她緩刑及罰款。

上訴人在兩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訛稱與父親同住,並給予生活費,申領供養父母免稅額,涉及稅款二萬二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