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始聆訊。港視指政府九八年,公布開放免費電視市場,讓電視台自由競爭,當時並無預設發牌上限,指在去年初,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仍然傾向向所有申請者發出牌照;但去年三月開始,有行會成員建議檢討無上限的做法,至五月中行會採納循序漸進的發牌模式。港視認為,做法等同為發牌設限,違背政策原意。又指政府通知港視不獲發牌的信件,並無解釋或證明港視能力不足。
去年十月,行政長官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否決港視申請,港視要求推翻拒發牌照的決定,今年初入稟,獲高等法院接納司法覆核。案件預計聆訊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