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聆訊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代表港視的律師在開案陳詞指,一一年廣管局向行會提交報告,建議向包括港視在內,三間申請的免費電視台發牌。律師讀出多份行會記錄,披露去年三月,行政長官梁振英首次提到,電視台競爭未必是觀眾的最終利益。同年五月及十月,梁振英亦多次表態,指站在公眾利益的立場,要考慮市場的可持續性,確保節目質素,發牌不應多於三個。雖然當時有行會成員對講法有保留,但他認為循序漸進的發牌模式,是正確的一步。最後行政會議採納循序漸進模式。
港視一方不滿做法,認為等同為發牌設限,違背九八年開放市場的政策原意,又指責政府否決申請後,無向他們解釋,要求推翻有關決定。案件預計聆訊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