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居屋天頌苑一名小業主入稟法院,向房委會追討兩座大廈空置期間的管理費,早前獲判勝訴,但雙方對賠償問題仍有爭拗,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再提堂,十一月十八及十九日展開兩日聆訊。代表房委會的律師在庭上質疑,莫炎熙是以個人入稟,不能代表其他業主,亦擔心定出賠償金額後,會引起其他業主提出訴訟,建議他舉行業主大會,取得其他業主授權。
暫委法官陳玲玲說,不時有案件引起其他訴訟,又認為莫炎熙無責任要取得全部六千多戶業主同意。對於房委會一方指莫炎熙無清楚交代計算賠償金額的基礎,法庭給予房委會廿八日時間再計算賠償金額,莫炎熙亦有廿八日時間回應。曾經發生短樁事件的天頌苑,房委會拒絕負擔空置近十年間的管理費,土地審裁處早前判處房委會要承擔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