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八鄉一名青年殺死父親及斬傷母親案,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霍立賢謀殺及企圖謀殺罪名成立,分別判處終身監禁及監禁廿年。早前承認謀殺罪的另一被告陳明天亦被判終身監禁。

霍立賢的律師希望,判刑前先提取精神科報告,遭法官賴磐德拒絕,指在審訊期間已傳召兩名精神科醫生,由於陪審團已一致裁定首被告謀殺罪成,即否定精神科報告提供減刑因素,又指事件是霍立賢一手計劃,當時他按住母親,令陳明天刺傷她,認為母親仍生存是幸運。陳明天的律師指,陳明天是有禮和為他人著想的人,受霍立賢操縱下犯案,又講到如果兩人從來沒有遇上,陳明天會過著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