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三日聆訊香港電視網絡,就未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對於港視一方認為政府採納循序漸進模式,等同「預設上限」,代表律政司的律師反駁,指循序漸進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會,經討論後得出的決定,並非討論前已經預設,亦難以在行會的記錄中,辨認決定只發兩個牌照的時刻。決策過程中,行會關注的是公眾利益,而不是設限。律政司一方認為港視以片面的記錄理解事件,會誤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