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三日聆訊香港電視網絡,就未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代表港視的律師回應律政司一方,指無論在接受申請時及指引一直用的眼字,都寫明九八年開放市場的政策仍然生效,並無發牌上限,但律政司卻提出發牌受制於行會酌情權。港視一方認為,政府九八年必定考慮過公眾利益,才會宣佈無上限,又指行會檢示申請書前,已經傾向發少於三個牌,等同是預設數目。三日聆訊已經結束,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