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富商之子李宗瑞被控迷姦及偷拍多名女子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裁定,加重刑期至七十九年七個月,但法例所限,最多只能監禁三十年,賠償額就加大至二千七百多萬元新台幣。李宗瑞在聞判後表現落寞,不發一語,他的父母表明會尋求上訴。
李宗瑞被控2009年起,在台北夜店認識女子後,迷姦三十四人,並將過程偷拍, 一審時被判監大約二十二年,他不服上訴。法官批評李宗瑞拒絕認罪,更辯稱是「台灣一夜情文化」,毫無悔意,甚至將偷拍內容視為戰利器,惡行重大,因此罕有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