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收業負責人指,發現有回收商出價高三至四成購廢食油,質疑這些回收商並非用作環保再造,而是直接出口去外地,可能成為黑心油原料。政府應實施發牌制,規管收購廢食油。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密切關注台灣餿水油事件,局方已經與食肆及回收商合作,希望做到低碳回收食用油,但如果要顧及食物安全,就需要跨部門合作。環保署指,目前本港並沒有一個專為規管廢食油回收商營運的發牌制度,但為提高廢食油回收業的作業水平,香港品質保證局已推出食油註冊先導計劃,鼓勵食油回收商及其它從事食油供應的機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