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一間參茸海味店店員,意圖利用誤導性遺漏銷售手法,售賣中藥材,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名成立,監禁四個月,緩刑兩年及罰款二萬元;涉案藥材被充公。同案另一名店員,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海關根據投訴,今年一月下旬派員喬裝顧客,向涉事店鋪試購中藥材花旗參。涉案兩名店員一直迴避貨價查詢,誤導顧客以為是以「斤」計價,實則是以「兩」計價,交易價格與顧客預期有十六倍差異。海關拘控兩名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