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日分別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中信股份(00267.HK)及其五名前董事,包括前主席榮智健及前董事總經理范鴻齡等,展開法律及研訊程序,並尋求在2008年9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間,因誤導資料買入中信股份的四千五百多名投資者獲賠償。

證監會指,集團在08年9月12日,附屬公司一宗收購關連交易通告中,曾指集團財務狀況無重大不利變動,但一個多月後,即10月20日卻發盈利警告,且通告顯示集團早已察覺到外匯合約帶來的潛在風險。期間集團股價累積跌五成半,由14.52元跌至發盈警後的6.52元。

證監指,在發出誤導資料的這段期間,投資者買入股份總額逾十九億元,買入價介乎14.26至24.5元,平均價18.97元。證監指,須待確定法律責任,才可評估賠償金額,又指這將為因誤導資料買入股份的事件賠償,確立重要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