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信(00267.HK)發出公告指,公司收到證監會高等法院傳令狀及申索陳述書,以及證監會致審裁處的通知,要求中國中信及五名前執行董事,就08年炒燶外匯事件,賠償當時購入中信股份的四千五百名投資者,以及制裁包括榮智健及范鴻齡在內的五名董事。公告指,公司正在考量證監會的指控和申索,並尋求法律意見,將在可行而且適當的情況下,刊發進一步公告,以更新市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