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前行長高山,被控挪用公款案,早上在哈爾濱中級法院被判處入獄十五年。同案涉及詐騙、行賄和勒索等五項罪名的李東哲,被判處終身監禁,另外五名被告被判囚最多二十五年。
案情指,高山在二零零零年至零四年期間,串謀其他人詐騙取多間機構達十億元人民幣,涉嫌票據詐騙犯罪。高山一家三口在同年年底,潛逃到加拿大近八年,二零一二年回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