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恐怖襲擊案,早上在昆明市中級法院開審,四名被告分別被控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控罪書披露,四名被告聯同另外四名已經被當場擊斃的疑犯,去年年底開始策劃恐怖襲擊,準備了刀具等武器,在三月一日發動襲擊。在案發前兩日,其中三名被告因為偷渡入境被捕,另外五人就如期發動襲擊。在案發當晚,他們由火車站臨時候車區開始,一路經火車站廣場、售票廳和行李寄存處等地方斬殺民眾,造成三十一人死亡,一百四十一人受傷,當中四十人重傷。民警到場擊斃其中四人,另外一人當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