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辯方傳召首被告許仕仁作供。六十六歲的許仕仁,接受代表律師提問時表示,零五年上任前兩個月,收取郭氏兄弟五百萬及四百一十二萬元,屬於他同第二被告郭炳江的口頭協議,完全因為顧問服務,雙方一早經已協議好,是酬勞的一部份。而其中一張關於合約期餘下十一個月薪金的發票,許仕仁說是有人指示他開,但不是存心誤導,自己上任後亦無再向新地提供服務。許仕仁否認在積金局及政務司長這兩段公職期間,故意作不當行為,或者扮演新地在政府的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