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恐怖襲擊案,三名被告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其餘一名被告以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四人都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早上在昆明市中級法院開審。控罪書披露,四人聯同另外四名已經被當場擊斃的疑犯,去年底開始策劃恐怖襲擊,準備了刀具等武器。案發前兩日,其中三名被告因為偷渡入境被捕,另外五人按計劃,由火車站臨時候車區開始,一路經火車站廣場、售票廳和行李寄存處等地方斬殺民眾,造成三十一人死亡,一百四十一人受傷。民警到場擊斃其中四人,另外一人當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