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首被告許仕仁出庭作供,否認擔任公職期間優待過新地,解釋出任政務司長前,收取新地一千七百多萬,是他同第二告郭炳江的口頭協議,是顧問合約酬勞的「尾數」。他又指,當中八百五十萬以間接及迂迴方方式過戶,是郭炳江透露家族內部有問題,由於款項數目相對大,不想給大哥郭炳湘知道。
另外,許仕仁又指自己無儲蓄習慣,二千年加入積金局前已經欠債,主要因為信用卡消費龐大,包括旅遊、飲食、買唱片、飲葡萄酒及賽馬。許仕仁說,他熱愛收藏西洋古典音樂的唱片,例如CD、DVD及黑膠唱片,更曾經在零七年,一日內於唱片店消費20萬。他又會經常到海外聽音樂、看歌劇,每次到歐洲和日本的旅程,都分別花費超過三十萬及十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