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長劉利群晚上表示,當局調查後發現,將飼料用豬油訛稱食用豬油出口到台灣的金寶運公司,亦有入口兩款強冠的豬油來港,再賣給三間分銷商,即本港過去半年共有六間公司,曾入口強冠的食用豬油,包括大昌行、都會食品、維嘉、安得利、合興及金寶運。

劉利群又指,鑑於台灣將封存的強冠食用豬油增至廿五個品牌,本港亦採取相應行動,包括加強抽驗台灣入口的豬油,準備禁止相關豬油入口及供應,並指示本港企業回收及封存相關產品,包括強冠廿五個品牌的食用豬油、用強冠問題豬油生產的預先包裝食物,以及香港公司用強冠豬油生產的產品。當局會以法律文件形式處理並刊憲,以確保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經定罪可判監一年及罰款十萬元,正徵詢律政司意見,希望最短時間內公佈具體措施。署理食物安全專員何玉賢指,回收的強冠產品將會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