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署長劉利群表示,政府今日已刊登憲報,按照食物安全條例,作出食物安全令,在今日正午十二時生效,即時禁止今年三月一日或以後,台灣強冠所有油品或相關產品進口香港,指令進口、分銷及零售商,在十四日內回收相關產品,違反命令是刑事罪行,可判監禁十二個月及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