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今年頭八個月,收到五十一宗涉及停車場的投訴,接近去年全年的五十三宗。消委會建議市民要留意停車場服務的規則及條款。
其中一宗個案,一名投訴人早上七時許將私家車駛入一個停車場,一小時後取車時發現遺失泊車票,停車場要求支付一百元行政費,並指由於無法證實私家車入閘時間,會由當日午夜十二時開始計算停車費,投訴人不滿,要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但停車場管理公司拒絕,最終投訴人要支付合共280元。另一宗個案,一名投訴人在取車時發現車輛被上鎖,停車場職員指有關車位是住戶專用,要求收取320元開鎖費,投訴人稱泊車時只見到車位印有一個號碼,而沒有印上「專用」字眼,於是向消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