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首被告許仕仁第三日作供,首次提到馬灣項目。他確認九三年新地時任主席郭炳湘,認為發展馬灣陸路交通,較海路可行,曾要求運輸司積極考慮他們的建議,並希望在青馬大橋上建高架道路,連接馬灣。許仕仁當時擔任運輸署長,指處理新地建議只佔工作很少部份,署方只是負責作運輸流量、路面負荷的評估,交由運輸科審視,批准與否屬政策層面,由政府官員及新機場督導委員會決定,而自己擔任的運輸署長職位,並不是委員之一,無影響過運輸司的決定。他說,統籌新機場工程期間,他無任何工作與馬灣公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