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歲的株式會社前行政總裁兼董事廖傑民,涉嫌以欺詐手段,批出總值超過一百七十萬的設計工程合約給自己公司,並利用虛假發票申領用膳開支,被廉署起訴兩項罪名,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株式會社在香港共經營十八間食肆,有關欺詐控罪,發生在零八年至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