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首被告許仕仁繼續作供,提到有意離開積金局後,在商界發展。代表律師向他展示當年與郭氏兄弟草擬的第一份顧問合約,寫明年薪七百五十萬。許仕仁指,記憶中不只這個數目,應該有談及一千萬的金額。至於寫字樓、私人助理、司機及住宅單位等費用,他不肯定是否自己先墊支,再向對方收取。

許仕仁又表示,有向郭氏三兄弟表明,不會代表他們向政府,包括行會及立法會進行游說,不過時任新地主席郭炳湘很強調,顧問要有相關功能。雙方有一段時間無進一步洽談,郭炳江之後向他透露,郭炳湘不想聘請許仕仁,但保證「比多少少時間」一定可以解決事情。許仕仁當時堅持,在商界「怎樣都要一試」。